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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扶持措
为深入实行创新驱动生长战略,聚焦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树模区“双区驱动”战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集成电路产业生长的战略部署,促进南山区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生长,凭证《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生长推进纲要》、《关于加速集成电路产业生长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生长行动设计(2019-2023年)》等有关划定,制订本措施。
以下为政策原文:
南山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扶持措施
第一条 为深入实行创新驱动生长战略,聚焦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树模区“双区驱动”战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集成电路产业生长的战略部署,促进南山区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生长,凭证《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生长推进纲要》、《关于加速集成电路产业生长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生长行动设计(2019-2023年)》等有关划定,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区科技创新局为本措施的主管部门,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向导小组、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审批专责小组为本措施的决议审批机构,相关部门按有关划定推行职责。
第三条 本措施适用于注册挂号、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山区,且具备自力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类企业、机构(以下合称企业);注册挂号在南山区且按国家统计局相关划定可视同法人单元的主体。
第四条 本措施申报主体原则上应相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及本措施划定的“注册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自力法人”、“每家单元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跨越1000万元”、“区级地方财力孝顺”等相关条件,以下情形除外:
(一)按国家统计局相关划定可视同法人单元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划定的“税务关系”、“统计关系”、“自力法人”资格条件限制。
(二)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等支持设计的项目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划定的“每家单元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跨越1000万元”总量控制限制。
(三)申报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支持、焦点装备购置支持、要害手艺攻关支持、EDA/IP购置支持、流片服务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工程样片测试验证支持、芯片首购首用支持、贷款贴息支持、创业融资支持、稀奇重大项目支持等支持设计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划定的“区级地方财力孝顺”限制。
第五条 高条理专业人才引进支持。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一年度从市外引进集成电路专业人才,根据签署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条约人才的数目及质量,分档次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第六条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支持。
引进和培育具有先进理念和治理水平、掌握焦点手艺的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创新创业团队。对入选深圳市高条理人才团队的项目,市、区叠加给予最高1.2亿元资助;对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省、市、区叠加给予最高2.2亿元资助。
第七条 焦点装备购置支持。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置焦点装备(现实生意价钱20万元以上),根据购置额20%给予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津贴100万元。
第八条 要害手艺攻关支持。
支持辖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针对重点生长的高端领域和要害环节,开展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手艺研发流动。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立案,且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手艺攻关专项(集成电路产业重点项目)资助的牵头单元,根据不跨越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6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600万元。
第九条 EDA/IP购置支持。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购置IP(泉源于IP提供商、EDA供应商或者代工厂IP模块)、EDA工具开展芯片研发,对上一年度购置南山区外企业的IP、EDA设计工具的企业,根据支付用度的30%给予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津贴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购置南山区内企业的IP、EDA设计工具的企业,根据支付用度的60%给予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津贴200万元。
第十条 EDA研发支持。
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的企业,根据EDA研发用度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津贴。
第十一条 流片服务支持。
对集成电路企业首次工程流片举行支持,根据上一年度首次工程流片用度(含掩模版制作、流片等)的10%给予津贴,大于28nm(含)的工艺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津贴150万元, 7nm(不含)到28nm(不含)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津贴300万元,小于7nm(含)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津贴1000万元;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举行研发的企业,根据上一年度MPW流片用度的10%给予津贴,大于28nm(含)的工艺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津贴100万元,7nm(不含)到28nm(不含)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津贴200万元,小于7nm(含)以下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津贴500万元。
第十二条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
对围绕集成电路产业生长领域的手艺研发和功效转化共性服务需求,提供设计服务、测试验证等公共服务的创新平台,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事后,每年最高资助2000万元,延续资助时间不跨越3年。
第十三条 工程样片测试验证支持。
对开展工程样片的功效、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剖析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根据现实发生用度的3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第十四条 芯片首购首用支持。
支持本辖区整机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联动生长。对南山区整机企业首购首用本辖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主开发的芯片,根据上一年度采购金额2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第十五条 贷款贴息支持。
对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完成评级及立案,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且准时还款的辖区内集成电路企业,在平台贷款贴息额度内,根据企业现实支付利息的70%给予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第十六条 创业融资支持。
(一)对确立5年以内,获得投资机构投资的辖区内种子期、初创期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根据其上年度获得现实投资额最高1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万元。
(二)对确立5年以内,近3年累计获得投资机构1亿元以上投资额的辖区内高生长集成电路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获得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政策支持的企业昔时可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申请贷款贴息额度20%的提升。
统一家企业统一年度均相符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政策,根据从高不重回复则予以支持。
第十七条 高端项目并购支持。
激励辖区企业并购海内外集成电路领域高端项目,对并购规模2亿元以上高端项目的企业,每个项目凭证并购金额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第十八条 稀奇重大项目支持。
对相符南山区战略结构,具有科技创新支持作用的重大集成电路产业创新项目,报区政府接纳“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审定支持。
第十九条 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9日起施行,有用期三年,由区科技创新局卖力注释。本措施与南山区其他同类扶持措施,由申报主体根据从高不重回复则选择适用,所需资金从科技创新资金中列支。执行时代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凭证新政策做响应调整。
第二十条 本措施由区科技创新局卖力注释,并制订与本措施相关的操作规程。
泉源:南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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